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规定门(急)诊留观床位费的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主要是参考公费、劳保医疗对门(急)诊留观床位费的规定。设定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为上限则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现实情况中大多数门(急)诊留观床位费都低于普通住院床位费,二是从医学角度看,对门(急)诊留观床位的要求应比普能住院床位的要求低,相应的成本也会低一些。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及如何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之所以提出这一标准,主要是参考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关于按普通病房床位费报销的规定,这一方面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另一方面也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相一致。考虑到一些特殊病人如烈性传染病、躁狂型精神病以及一些危重抢救病人等的治疗需要,对于这些参保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标准,各统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哪些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及原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五大类:一是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二是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三是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四是膳食费;五是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之所以规定上述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不予支付,主要是考虑这些项目有的不是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如电视、电话、电冰箱等,有的虽必需,但属于个人或单位责任,如就诊交通费、急救车费、膳食费等。
由于各地生活环境差异很大,有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在某些地方可能不是必要的,但在另一些地方则是必要的,如取暖费在北方的寒冷地区就属必要。对这类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各省(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自行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根据各省(市、区)物价部门的规定,住院床位费和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主要包括三类费用:一是属病房基本配置的日常生活用品如床、床垫、床头柜、椅、蚊帐、被套、床单、热水瓶、洗脸盆(桶)等的费用,二是院内运输用品如担架、推车等的费用,三是水、电等费用。对这些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什么标准支付床位费?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规定: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标准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这也就是说,假定某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为8元/天,一个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如果他所住病房床位费为6元/天,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以6元/天为标准按规定支付床位费,若他所住病房床位费为10元/天,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8元/天为标准按规定支付床位费,超过的2元/天由参保人个人自付。